海淀法院審結了我國首例網絡拍賣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原告北京瑞平國際拍賣行有限公司訴北京搜房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法院經審理判決搜房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瑞平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
原標題:首例網絡拍賣不正當競爭案宣判 搜房判賠百萬
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李晗)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審結了我國首例網絡拍賣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原告北京瑞平國際拍賣行有限公司訴北京搜房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法院經審理判決搜房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瑞平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
瑞平公司起訴稱,其為一家具有AAA資質的拍賣公司,在業內有一定的知名度。瑞平公司曾于2012年與搜房公司合作,由瑞平公司為搜房公司在搜房網開展的“搜房拍”房產拍賣活動提供網絡拍賣服務支持。
雙方合作一年期滿后沒有續約。此后,搜房公司未及時撤回搜房網上的瑞平公司企業名稱等信息,仍將搜房公司作為“搜房拍”活動的合作伙伴,在近兩年期間共組織房產拍賣400余場次,成交金額超過3.8億元。(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
瑞平公司表示,由于一起房產拍賣糾紛,瑞平公司被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其才得知搜房公司未經許可仍一直使用其企業名稱組織房產拍賣活動。瑞平公司認為搜房公司的行為仿冒了其企業名稱,故而將搜房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搜房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200萬元。
搜房公司抗辯稱,由于公司員工離職交接疏忽,未撤回搜房網上瑞平公司的相關信息,故其主張上述行為并不構成仿冒瑞平公司企業名稱,僅構成虛假宣傳。
法院認為,搜房公司在搜房網中使用了瑞平公司的企業名稱,且存在主觀過錯。特別是搜房公司在“搜房拍”活動的“競拍規則說明”中明確該活動瑞平公司提供全程服務支持,已使相關公眾產生誤會。
因此,搜房公司的行為仿冒了瑞平公司的企業名稱,法院對搜房公司關于虛假宣傳的辯稱不予支持。法院最終考慮到搜房公司行為的持續時間,涉及房產拍賣的場次、金額以及行為的惡意程度等,判決搜房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瑞平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